在林黛玉进贾府之后,也就是朱由检登基称帝之后,写的就是贾雨村乱判葫芦案。
这个案子,就是作者开始具体写袁崇焕在崇祯朝起复并担任蓟辽督师后的操作了。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
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
【甲戌侧批:所谓“迟则有变”,往往世人因不经之谈误却大事。】
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
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胁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
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地之恩不尽!”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
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
雨村心下甚为疑怪,【甲戌侧批:原可疑怪,余亦疑怪。】只得停了手。
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
这门子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甲戌侧批:语气傲慢,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