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武汉连环杀人案张明高(九)

张明高和熊宗碧有命案在身,他们两个上诉,无非是为了多活两天,可宋建廉和彭毅是真的不服。

这两个人都没有命案,觉得法院判的有点重,尤其是彭毅,他觉得自己太冤了。

彭毅在上诉书里这样写道:熊宗碧问我谁生意做的好,我开始并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后来我知道了以后,张明高告诉我,我要是说出去,他就把我杀了,在张明高的逼迫下,我不得不参与了一次作案,但我并没有杀人,其他事情我也没有参与,而且从始至终,我只拿过一个价值1700元的戒指,希望法庭看在我认罪态度良好,能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4天之后,1991年12月23号,二审的判决书下来了,四个人全部维持原判,彭毅的上诉辩解,很显然是苍白无力的,他最终为自己贪图小便宜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991年12月26号,张明高、宋建廉、熊宗碧、彭毅四个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四个主犯罪有应得,张明高的几个无知的亲戚也未能幸免,全部受到了牵连。

张明高的大姐,在张明高被抓之后,没有主动上缴赃款,并且在短时间内,把自己分得的一万元赃款全部挥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弟弟张明强因知情不报,再加上协助张明高处理涉案枪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大姐夫袁国平因为违反规定,协助张明高购买火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另外和张明高一起盗窃的陈继贤,最终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张明高的案子,到此为止全部结束,回顾他做的这些事情,起因是为了报复那些他所谓的仇人,结果一直到他落网,也没有实施,反而是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他的死刑是必然的。

无论张明高曾遭受过多少委屈,报复社会杀人,就一定会被严惩,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他推脱,这样的人并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