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捞人

天唐锦绣 公子許 2475 字 3个月前

略作沉吟,长孙无忌道:“虽然那是吾长孙家的子弟,不过若有作奸犯科之事,便是老夫亦不饶他!朗朗乾坤,煌煌正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望马府尹莫要因为老夫的面皮不好看,从而网开一面,老夫可不领这份情。”

马周笑了笑,道:“下官谨记国公吩咐。”

这次回答的字数多了一些,不过说完之后,又紧紧的闭上嘴。

长孙无忌:“……”

老夫都将话说到这份儿上了,你这人怎地如此不晓事儿?

这个时候你不应该顺着话头,表示那几人并未有昭彰之恶迹,然后让老夫将人领走,顺带着送给老夫这一份人情么?

难不成,你还非得老夫亲口说出要人的话?

现在的年轻人一个两个鬼精鬼精的,而且稍有责任便置身事外,一点义气都没有,跟当年那些但凡有事便给拍着胸脯办得漂漂亮亮的老伙计们差远了。

可眼下自己有求于人,这马周也不是个好相与的,别看现在恭恭敬敬,一言不合翻起脸来那可比翻书还快,未免夜长梦多,只得无奈道:“马府尹可曾审讯,那几名被抓捕的吾家子弟,是否作奸犯科?”

正常程序,那几人若是罪证确凿,那么马周自然可以一口回绝,若查无实证,亦应当主动表示抓错了人,将其交给长孙无忌带走,大家都在官场上混,不涉及到底线的情况下,谁又能毫无顾忌去撕破脸呢?

然而马周只是淡然道:“尚未得知。”

然后……没了。

这种不走套路的方式,令长孙无忌觉得真是心累……

绕圈子没什么用,长孙无忌只能憋着气,直言道:“吾长孙家一门清誉,不容玷污。若是那几个不肖子弟作奸犯科,要杀要剐,但请马府尹依律行事,老夫绝无怨言。可若是未有确凿证据,证明其犯下十恶不赦之大罪,还请马府尹看在老夫薄面,网开一面,以免市井之间不明真相者以讹传讹,有损吾长孙家的名誉。”

马周蹙眉。

这话几乎就是完全敞开了,意思很明白,只要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大罪,您就给个面子,放他们一马,长孙家上上下下都承你这个情。

堂堂长孙无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语,是很有分量的,放眼朝堂,没有人会不给这个面子。

呃,或许有一个,但绝不是他马周……

马周出身寒门,与世家门阀格格不入,不朋不党,一心效忠李二陛下,是一个纯正的孤臣。

然而孤臣不等于傻帽,似魏徵那般原本根基深厚故友遍及朝堂却最终孤家寡人、神鬼退避三舍,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人在官场,情商太低注定一事无成。

可马周到底还是有着自己的底线,人情可以买,长孙无忌的面子也可以给,但前提必须是这几个乞丐当真没有作奸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