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虽然她很爱洪典,但是却又愿意为了洪典而做出这些离谱的事情来,看起来就像是要将自己视为生命的爱情拿出来分享。
这其实是非常矛盾的。
并且,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在年以晴的成长过程中,她经历了自己的父亲从称为英雄到最后死于非命的事情。
面对自己唯一的至亲落得如此下场,她的结局要么是坚决不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异常自律,要么就是同流合污选择与犯罪分子为武,自暴自弃。
这就像是从一个极到另一个极。
徐墨所说的这些,其实是一些非常专业的犯罪心理学知识,从他的专业角度来看,年以晴身上的这些极点就是一个个矛盾点,相互排斥,却又在同一个人身上共存。
因此,现在他想要带领大家找到的便是这些矛盾中的那个平衡点,一个可以让所有矛盾点共存的地方。
当然,徐墨做到了。
“年以晴深爱着洪典,所以她会做出这些犯法的事情,同样,也正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会杀害你们。”
“年以晴有一个被称为英雄却又惨遭迫害的父亲,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她的内心是拒绝犯罪的。”
“她不会杀人。”
“绑架所有人是为了实现舞台剧的结局,她会办一场婚礼,让话剧里的男女主角有一个美好的收尾。”
“这就是她口中的殉葬。”
“只不过,当这场婚礼结束之后,她一定会放所有人自由,因为,婚礼结束就意味着话剧结束了,这场婚礼只是为了实现洪典未完成的梦想。”
“在年以晴看来,失去洪典的人生毫无意义,没有洪典的陪伴她也没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因此,在放走你们之后,她会和洪典一起殉情。”
“殉情,是因为情之深却无人可以诉说了,既无法同生,只能选择共死,这是爱情的占有欲,是绝对不能让你们一起来掺和的事。”
是的,年以晴是绝对不允许有别人跟他们一起死的,她可以让俞洋她们在话剧里称为女主角,但是绝对不允许有人跟她一起称为洪典的新娘。
这就是年以晴从始至终最希望看到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