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垚点点头。浙东生活辛苦,农家少年,自然人人都是各种琐事了。
王和垚的话题,提到了郑宁的哥哥郑思明身上:“听说你大哥自幼习武,练有一身拳脚功夫?”
要是郑思明有些武力,倒是能帮上忙。
“是的。我大哥七八岁救跟着阿爹习武,七八都年很少间断。就连家纯哥以勇力自负,对大哥也是心服口服!”
郑宁说着话,奇怪地看了一眼王和垚。
他们几个人从小光屁股长大,知根知底,怎么王和垚好像都不记得了。
他的脑子,真的被吓坏了?
“唐诗宋词,魏晋歌赋,你大哥都是耳熟能详,如数家珍?”
王和垚继续问道,对这个郑公子,兴趣更大。
“那当然了!”
郑宁骄傲道,又有些不好意思:“我大哥最尊崇辛弃疾,时常感叹命运多舛、怀才不遇,所以有些愤世嫉俗!”
辛弃疾!
辛稼轩,人中之杰,词中之龙,被诗词耽搁的英雄。
王和垚哈哈一笑。这个郑思明,有些意思。
“你大哥十二岁时,为穷人出头,打死了南城的泼皮韩老三,是不是?”
“是,最后是乡亲们求情,县中的大儒作保,我大哥才死里逃生。”
郑宁回答着问题,傲娇之余,疑惑地盯着王和垚:“和垚哥,你和我大哥一起长大,这些事情,你应该都知道啊!”
“有些事情过去太久了,都记的不太清楚了。”
王和垚走到后门,打开了门,探出头去,仔细观察片刻。
“小宁,你先走,我后面跟上。安全第一。”
这个时候,他倒是想见识一下,这位门庭冷落的郑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或许某一日,这些人都是志同道合的帮衬。
寒食节,村里并没有多少人,不是上坟就是去田里忙活,经过无数的土墙茅屋,走到一朱门大户前,郑宁停下了脚步,她向后看了看,推开门进去。
朱门斑驳,漆柱破旧,院墙破烂不堪,牌匾草草缠着一圈白布,显示府上有人新丧。掉漆的“郑府”二字难辩,朱檐破网,寒酸破败,屋檐下两个发黄的旧白灯笼轻轻摇摆,犹如蒲松龄笔下的“兰若寺”一般。
朱门还是朱门,不过依旧是破烂不堪的土墙,只有墙头的野草生机勃勃,让人振奋。
郑府,随着前朝的灰飞烟灭,已经败落了。
王和垚左右看了看,轻轻推开门进去,绕过青砖破瓦的照壁,偌大的院子出了几颗参天大树,空荡荡的落叶堆损,连青砖路都被掩盖了大半。
除了正屋是瓦房,厢房都是黄土夯成,茅草冠顶,湿漉漉的树叶和地面,幽静而破落。
“大哥,和垚哥来了!”
随着郑宁的叫声,一个高大的少年走了出来,在大堂门口的台阶上站定。
少年十七八岁,身穿孝服,手里拿着本书,寻常读书人打扮。
看似破落少年,但面部棱角分明,眼神冷峻,似乎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王和垚暗自赞叹了一声。
这应该就是郑宁的大哥郑思明了。
这人要是穿上汉服,戴上网巾,轻摇折扇,那可真是一浊世佳公子了。
想不到这个江南少年,长的如此高大,如此俊朗!
下意识他觉得,郑思明和自己的父亲有些像,都是风度翩翩,气质出众,不过父亲柔雅的多,而郑思明则是要硬上不少。 「新书不易,还望大家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