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章 许舒执法

案情出现在七年前,两户尤姓人争一座位于小龙岗上的坟茔。

本来,时人重墓葬,又有族谱为证,儿子可能抱错,祖坟万没有找错的道理。

奈何一场洪水,将尤氏几乎族灭,邻舍也几乎凋零。

而相争的两家都姓尤,却非同族,皆称小龙岗上坟茔为祖坟。

尤姓二人,大尤从商,颇有家资。

初审,大尤找来证人,胜诉。

小尤不服,要求复审。

小尤善诗文,交游皆是文人墨客。

报纸上一吵吵,搅动舆论,复审判小尤胜诉。

如此,大尤又不服,上诉到郡中,郡中复核,发现小尤、大尤皆有说法,皆有证据,但又未必充分。

案子就这样搁置下来。

大尤,小尤,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提起诉讼,闹得雍城沸沸扬扬。

凡争讼,必有利益点。

一座祖坟,自然难称利益点。

原因在于,尤氏祖坟对应着十三亩祭田。

谁获得了小龙岗上祖坟的认领权,自然便获得了小龙岗上十三亩祭田的处置权力。

十三亩祭田,按时价,也不值多少银钱。

但一直有消息传言,小龙岗左近会兴建码头。

若真如此,十三亩祭田的价值便是攀升百倍,也不在话下。

如此一来,双方在七年时间,争讼不休。

县里处置不了,报市里,市里解决不了,上报郡中。

郡中复核多次,只能以证据不足,压下不判。

而大尤、小尤,每隔一段时间又都会找出些所谓的新证据,搅动舆论,提起诉讼。

此案非涉超凡,本来用不着报到中枢,并下派到管委会。

然则雍城的这桩争讼案,影响到了雍城的风气,连带着雍城的犯罪率在急剧攀升。

因此,这桩案子,便加入到了管委会的案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