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灵魂为啥要穿衣服?

【我是宋火火,一名普通的肾虚学生,】

【我刚把二哈还给前女友,】

【然后二哈就被赶下车了——不是你自己要把狗给带回去的吗?这又是什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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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火火回头一看,正好看到二哈被赶下了车,连带的还有那个装满它洗澡护理用品和狗粮的大挎包。

然后那骚紫色的BMW直接就这样开走了,留下那二哈在原地哀嚎。

“汪汪汪——嗷呜——”

听那音调像极了被抛弃的怨妇,小雨阴天大清早,貌似有点惨,以至于有几个路人驻足围观。连刚走到小区对面的唐小果都停了下来。

突然宋火火手机又收到一条消息。

【我哥哥也对狗毛过敏,吉米我们不要了,你就接着养吧。】

看到这消息宋火火都快气笑了,你哥哥“也”狗毛过敏,所以就丢给我这个·原·狗毛过敏的前备胎来继续养?你说要就要,说不要就不要?舔狗没人权啊?!

又在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刘倩啊刘倩,做人不能太绿茶,这些屈辱我迟早会还给你的,就看你到时候要不要得起!

至于被分手就整死对方包括那个什么“哥哥”之类的想法,拜托——我一个马上就得上大学的五好青年,心里还没那么阴暗,只是被分手而已,又不是什么杀父之仇,不至于。

再说了,刘倩还带着那只小鬼在身边,那个“哥哥”铁定也会被影响到,自己在一旁默默吃瓜,等到合适的机会再把那小鬼一收,看他高楼起看他楼塌了,这样岂不是更爽。

总不能逮着我一个人薅羊毛是不是。

非得上去为谁先分手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那才是脑残。

嗯,我这是苟,不是怂!

说到苟,那只二哈还在那汪汪叫呢,很吵——

“吉米!过来!”宋火火大喊了一声,毕竟是一条命,分手跟它也没什么关系。刘倩可以说养就养,说抛弃就抛弃,自己可做不到。

听到宋火火的召唤,吉米委屈地转过头来,看到是宋火火,马上屁颠儿屁颠儿地蹦跶了过来。

跑到宋火火脚边,刚想往上蹭蹭,宋火火很嫌弃的用脚推了推它:“别蹭我一身狗毛!”

然后吉米委屈地蹲坐在一旁,低着脑袋,时不时还偷偷用眼瞟了瞟宋火火,那感觉像是做坏事被主人发现了一样。

“看什么看,去把那个大包拖回来啊,要不然你怎么洗澡吃什么?”宋火火很嫌弃的指挥着,挎包还在街角处,再不去拿要是被环卫工人当垃圾处理了或者被人捡走了,那可就浪费了。

“嗷?”吉米歪着脑袋瞅着宋火火,那意思好像是——人类,你说啥咧?

“怎么着?还想我去帮你拎回来啊?”宋火火气到了,二哈这眼神太睿智了。

可无论他怎么说,二哈就只是在那歪着头瞪他。

“嗷?”

宋火火捂脸——心累啊。这狗子买来就没怎么训练,自己也是临时养几天,它完全不听自己指挥,更何况它还是一只二哈啊。

“火火哥,要不我来试试?”

突然一个声音响起,原来是唐小果,她之前也在路边围观,看着二哈不听指挥,就想来帮忙。

“你听得懂狗话?不,我是说你养过狗?”宋火火疑惑道。

“我家没有养狗,但是我家的商铺中有一家宠物店,他们租了商铺好多年,我经常过去玩的。”唐小果一本正经地说道。

“所以你会指挥它?那你试试看?”宋火火想了下,让唐小果试试总比自己瞎折腾好吧。

只见唐小果弯腰跟吉米说了几句,也说的跟宋火火差不多,但吉米就好像听懂了一般,嗖嗖的跑过去,就把挎包拖了过来。

挎包是防水帆布材质的,倒不怕被打湿了。宋火火正准备拿着包带吉米上楼,这时唐小果主动请缨道:“火火哥,你有过敏性鼻炎,又对狗毛过敏,要不吉米我先养着吧。”

宋火火一愣,有点小尴尬道:“这合适吗?”

毕竟是前女友不要硬塞给自己的,但是自己又把吉米转给唐小果养的话,总觉得不合适。这样对唐小果不公平,小果喜欢自己的事情双方都知道。

“这有啥的,就这么定了,我先走了哈!”还没等宋火火继续纠结,唐小果赶忙决定下来,牵着吉米蹦蹦跳跳地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