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最偏僻的一个角落,有一个几乎不被人所知的小小城门。
孔苏和姜彪便在这个小小城门之前,他们胯下,是两匹万里挑一的骏马,孔苏居然也穿上了盔甲,而且是军中最昂贵的银片软甲,分量轻,防护力强,比姜彪身上的盔甲还要贵得多;他们身后,是宋知白和十六杀手,姜彪的四个旗牌官,一百名最心腹的亲兵。他们每个人腰间都挂着硬弓,后背,都携带着至少一百支羽箭。
所不同的,是孔苏及其手下都携带了短兵器,而姜彪及其手下都携带了长兵器,大部分是长枪,小部分是长戟。
他们如此装扮,如临大敌,在这半夜之中,到底要去干什么?
“孔苏,你身经百战,大场面自然见过无数;不过我敢打赌,今晚的场面,你今生绝对未曾见过。”姜彪微笑道。
“那便再好不过,黑龙寨一战,当时看惨烈无比,现在想想,竟觉得很不过瘾。”孔苏微笑道:“所以今晚我可能要大开杀戒。”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姜彪道:“现在不是从前,两边也不再是敌人,没有你死我活,谈的都是生意,谈好了,便都是朋友。”
“如果谈不好呢?”孔苏微笑道,姜彪如此说话,便已经表明了今晚是要和“那边”谈“生意”了。
“谈不好,也不一定动手,还有下一次生意可以谈。”姜彪笑道:“就是动手了,只要杀不了对方的首脑,过几天,换个笑脸,照样可以接着谈生意。”
“要是杀了对方的首脑呢?”孔苏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了,话一出口,他自己就已经觉得有些过分了。
孔苏不知道,这是他在潜意识里思念阿利的缘故,要知道这种问话方式,正是阿利的招牌动作。
其实两人分别只有十几天而已,但相信此时,阿利的心底里,也在一样思念着孔苏。
男人之间的友情,有时候看上去平淡如水,实际上却浓烈如酒。
“杀了对方首脑?”姜彪笑道:“很简单,换个新首领,接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