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今人比古人强的理论很多,我学识有限,没法评判对错,但至少这次,某些现代的认知,的确让我比以前的赌狗们更懂得“梭哈”。
“向导”们经验比我多得多,其中,也有一些发现了类似的bug,当起了倒狗,可惜他们还是太“务实”了,想象力也没我丰富,各种奇奇怪怪的经历也没我多。所以最后,我应该是目前为止,在这里玩得最大的人类了。
当然,应该也和不同人的“贷款额度”有很大关系。果然啊,陆瑶瑶小姐,真是万物青睐之人,跟在旁边就能沾光。
赌博出千,输赢就不是概率学的问题,投资做局,亏损的就只会是不明真相的人。完成了“原始积累”后,我发现自己做的不是赌狗,而是倒狗,贯穿历史的倒爷。
某种意义上,我也算是在不同的异世界里,倒买倒卖的主角了。
有钱了,就该把人换回来了。思考了一番后,我又有了奇葩的思路,不太道德的思路。
有个很地狱的段子:什么东西,分开卖很值钱,一起卖就卖不上价,甚至卖不出去?
答案是“人”。
我印象里有个计算,人拆开来卖,血液,五脏,眼角膜之类的,加一起能卖几千万。数额无所谓,是美金还是英镑都无关紧要,我现在有的是“钱”。
交易很顺利,我没有将变成金子的她们当作筹码换回她们自己,因为她们也“无价”。她们身上的金子消退,又变回了鲜活的模样。
“053?050?”
她们一恢复,就颓然倒在地上,后续她俩都醒了过来,活动了一下。只是,帮她们摘下头盔后,那刚刚见过的,无神的双目,又出现在我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