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写好后,朱则凑上去看。
民国二十六年,日寇大举侵华,北平天津上海苏州先后沦陷,兵锋直逼南京,国难空前。
义商朱则,倾家资,组船队,改渔船为快舟。又有川中义勇船工五十二,朱氏保安队四十人与重庆川军之一部。千里迢迢,助力南京,转移百姓十数万!
乃至归来,船只折损七成,船工幸存三十人,保安队仅余六人,随行川军全员殉国!
呜呼!壮哉!
值此国难,抗日号响。凡我中华儿女,当奋勇以报国家,诛日寇以安天下!身前报国,身后留名也!
精诚团结,淬厉奋发,一致祖述国父之遗教,各为国家民族尽其责任,于以驱除日寇,再造中华!
特此碑记,以彰诸君之功。
保安队周二林、童钧……
船工刘万平......
川军排长李梦生......
……
“好文!好字!”朱则看完赞叹道。
这话他是真心的,林森毕竟是前清同治年生人,求学时期虽然前清已经没落,但毛笔书法毫无疑问依旧是必修课,乃是花了功夫的。不像他自己,连钢笔字都丑得像是鸡爪子划拉一样难看。
“字写得再好,终不如你们这些人做得好。小朱啊,你是我们国家不可多得的人才,你好好干,千万别冒险更不要乱跑!你一个人的价值,比前线十个八个的师长都要大!你可知前段时间,日本和谈的条件是什么吗?”
林森语重心长的对着朱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