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褐色的米饭上,盖着两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让人看着胃口大开。
人类的基因里,天生带着对肉食的渴望。
太阳西下,晚风轻拂,空气里弥漫着诱人的香味,四周只剩吃饭的声音。
有的人小口小口,细嚼慢咽;有的人大口吃肉,狼吞虎咽,快速吃完自己碗里的,还大声吆喝,“把锅里的汤给我。”
这可捅了马蜂窝,不管吃完还是没吃完的,都开始喊,“也给我来点。”
“我也要。”
“给我一勺拌饭。”
……
最后,人人都顶着一个圆肚皮,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莫伊无意间扫过铁锅,发现锅里干干净净,她笑着摇头,这样连锅都省的洗了。
确实没人洗锅,铁锅的主人把锅搬回家时,还沾沾自喜,锅里留的这点油,刚好可以用来炒明天的菜。
红烧肉的作用,晚上就显示出来了。
吃完晚饭,人群散去后,于秋光把三个玉佩和五十两黄金,交给了村长,并且表达了,他们想在村里住下的意愿,理由是:所剩钱财不多,离招仙大会还有一个月,要省着点花。
这个确实是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非常信服。
村长也很大方,让他们住在了祠堂边上的小院子里。
那个院子刚建两年,青砖大瓦,是用来招待镇上视察的官员的,平常都关着。
村长还借给了他们四床被子,让他们今晚凑合用,明天再去镇上买。
莫伊瞧着破破烂烂的被子:我该说你大方呢?还是大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