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领着陈小花走在我身边,皱着眉头思索着:“这个常小盼说她的身世到底是真的假的,看她那个样子我感觉像真的,她会不会是被逼疯掉了。”
我伸手弹了陈志一个脑瓜崩:“三十多岁人了怎么这么单纯,真的假的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大部分人过得都不如意,但是没几个会一条路走到黑,就像你一样,你有你的困境,但你的选择是跑远点儿重新开始,你也可以把你前妻和大舅哥打包卖了,你怎么不这么做?”
陈志摇摇头:“不想跟他们两个扯,没得啥子意思,我出来过后开心得多。”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就是说啊,你把十个人放进同一个环境里也能长出十个样儿,卖人和杀人一样,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很难迈出这一步,我看这个人就是骨子里头带着坏呢,真那么有种,谁让她受气她就报复谁去,折腾别人算什么德性。”
陈志一脸受教,随后抬起头说道:“乌眼儿哥,照你这个说法,我觉得剩到起的那些人好危险哦。”
其实我心里也没底,三舅妈他们再怎么说也是做正经生意的人,再疯也疯不过那些亡命之徒。
我望向四周,黑压压一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们,想着这里心里不免焦躁。
我们几个都不说话了,四周静悄悄的,只剩走路时踩石子的“咯吱”声,还有陈小花的小羊蹄“吧嗒吧嗒”的走路声。
诶,慢着,陈小花?电子狗!
对啊,说好的“警羊”怎么能不用呢?
我一把将郑义好不容易塞进书包的鞋子掏了出来递给了陈志:“去,给陈小花闻闻,让它带咱们找人。”
陈志一开始还有点儿没反应过来,随后眼前一亮,说实话我们潜意识里已经有点儿把小花当成小人儿了,一时间都忘了它作为动物的特性。
陈志接过鞋子低头就往陈小花脑袋旁边递:“来嘛,幺儿,帮哈忙,你去找哈这个鞋子的主人噻。”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陈小花把头一歪来了个潘式闪避,扭着屁股就走了,留下陈志尴尬地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