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师徒奋先

洪荒妖行纪 凡夫叔子 1049 字 1个月前

昆仑山内宝地无数,此三地皆位于玉虚峰之东南,相距不远,能相互照应,而詹余则往外走了走,选了一处名为月儿窟的地方。

昆仑山的主峰在玉虚,自然是离玉虚越近其灵气越浓,起初大家都很不理解,詹余何故放着中心位置不选,偏要选较为偏远的月儿窟?

要知道此时三清门下的弟子还不多,加一起也不足十,如此情况之下,昆仑山中的宝地自然可随意选,等以后弟子多了,可就没这个福利了。

直到大家来到月儿窟一探究竟,这个迷惑才得以解开。

原来这月儿窟竟是一处能自行聚集太**华的宝地,再念及詹余本体,便一切都明了了。

洪荒之中的蟾类,最喜欢的便是这月华浓郁之地。

是夜,山野寂静,月明星稀,昆仑如一方大碗,将洪荒中的纷扰彻底隔绝,什么种族斗争,权势倾轧,一丝一毫也进不得神山大门。

詹余并未花费时间和精力营造月儿窟,毕竟三清终是要分家的,即使抛开理念的分歧,洪荒之中也没有那一座仙山能容纳三位圣人,他将祭炼了无数载的五行阵旗随手掷下后,索性便来到了洞口坐下。

谷閩风不知所起,亦不知归处,它拂过树梢,惊扰了雀儿,又掠过草地,逗弄了虫儿,雀儿、虫儿发出不满的鸣叫,可终是无可奈何,不一会便偃旗息鼓了。

任由凉风抚过面庞,詹余抬头望月,脑海一片空明,任由万千思绪车马奔腾,口中却不发一言。

不知何时,一枚碧玉葫芦出现在了手中,自詹余离开故土,踏入洪荒之后,这枚葫芦便被随身携带。

对如今太乙之境的他来说,这葫芦早已算不得什么宝贝,但却意义非凡,索性便当成了专用的酒器。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詹余兴致勃发,遂以酒葫芦邀月,只一会儿便颓然放下手臂,喃喃自语道:“可惜这壮阔的洪荒没有诗仙太白,否者后世不知又要多出几多浪漫到天荒地老的诗篇。”

“敬前世,敬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