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习惯了在王煜面前贬低程思云,刚刚也是像末世前那般,下意识就那么说了。
但他本意并非如此,如今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老的老小的小,一家子就靠他天天东拼西凑的找吃的。
难死了。
王煜是他唯一的儿子,除此之外还有个九岁的女儿,搁末世前他肯定不舍得把儿子给程思云。
可今非昔比啊,程思云跟着白荔吃喝不愁,王煜要是跟着她,总比跟着自己好。
“爸咱们回去吧,我害怕蝙蝠。”
丧尸他也怕,他不想下楼出来的,可他爸非说他妈有吃的,让他跟着过来要。
小主,
结果.......
十岁的小少年左右看了看萧条阴森的街道,忍不住往爸爸身边靠了靠,小声催促,“走吧爸,咱赶紧回去。”
“回去吃什么?喝西北风啊?”
王运良低头,眼神沉沉的看向王煜。
“那你先把我送回去,你再出来找。”
王煜是一刻也不想待在外面,他好怕。
王运良心想今天估计是找不到程思云了,但他能猜到她在哪儿。
跟白荔在一块,大概率是在云溪村的白果园。
那里他去过,距离市区并不远,所以即便如今没有车,步行......应该也能走到吧。
“小煜,爸爸送你去妈妈那里吧。”
这句话不是在询问,是通知。
程思云有吃有喝,没道理还让儿子跟着他吃苦受罪。再者说了,就算程思云养着他,可不照样还是他儿子吗?
“爸,你说什么呢?”
王煜瞪大眼,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爸,“你和奶奶之前不一直说她冷血无情,脸上的红痣还会传染的吗?你们不是不让我见她吗?现在又为什么让我去找她?”
王运良脸上一僵,随即讪讪道,“你妈脸上的痣是生下来就有的,不传染。那是你奶奶为了让你跟我们,故意那么说的。其实......你妈不冷血,她很喜欢你,只是爸爸和奶奶怕她争你的抚养权,才......总之王煜,你妈现在待的应该比咱们家要好的多,所以你要是跟她的话,也不用每天再跟妹妹抢吃的喝的......”
“是她跟我抢。”王煜不高兴的撇了撇嘴,“奶奶都说我是哥哥,本来就应该吃的多,可你女儿还要跟我抢,怪我吗?”
说完他似乎才想起刚才他爸那番话的主题:让他去找那个丑女人!
这怎么行?
她长的那么丑,脸上老大一块红痣,他才不要跟她一起生活呢,丢死个人。
想到这儿,王煜一脸警惕的看着他爸,“爸,你不会是真的想让跟她吧?不,我不去,爷爷奶奶也不会同意的。”
“......不去?即使你妈那里有喝不完的清水,想吃什么有什么,也不去?”
喝不完的清水?
想吃什么有什么?
怎么可能?
王煜不相信,但同时心里又有一丝动摇,万一是真的呢?
爸爸刚才说那个女人是开车过来找东西的。
现在虽说车子不稀奇,但是汽油稀缺啊,所以如今能开车的人不多。
但他依旧在犹豫,他还记得五岁那年爸妈离婚,那个女人曾哭着抱住他,想让他跟她走。
开什么玩笑,好不容易等来了爸妈离婚,他怎么可能会跟着她?
所以他拒绝了,并且说了以后再不想看见她。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遵守诺言,这五年来,那个女人真的一次也没来找过他。
他奶奶没说错,她确实冷血无情不近人情,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要,并且还狠心一次都不来探望,普天之下可能也就只有她那种丑女人能干的出来了。
烦死了,他为什么偏偏是她儿子?
但现在情况又不同了,她有很多水,还有吃的,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