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站队的官员

风流大宋 林二虎 2627 字 2个月前

只有像谋反、袭官、弑父母等十恶四杀的恶性重罪,才会被判为“真犯死罪”,并且会加上“立即执行”的字样,上报到所属知州或知府那里,只要得到确认,也就可以在当地进行执行处斩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秦刚之前对付过的明州冯家案,还有沧州的张徕案,便都是典型的“真犯死罪”,一经审理定刑之后,只需要走完了流程,便难逃一死。

而贩卖私盐,在宋刑中虽然是超过十斤便就可判死罪,可即使是贩卖的数量再多,却仍然还是归属于“杂犯死罪”之中。

而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杂犯死罪”,即使初判了后,在上报到了州、路一级中,无论是知州,还是路提刑官,都可以在收到死刑申请后,有权直接改以替代刑或减等为流刑,从而并不会被实际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这次的岑穰明知道胡涛犯的只是“杂犯死罪”,最终大概率是不会被处死的。但是他还是坚定地来做这个坏人,先行判处胡涛等人死刑。

哪怕接下来在报到婺州知州、以及再报到两浙路的提刑官时,任意一个地方会出来做好人,将其改成免于死刑处罚的其它流刑罪,他也决不退缩。

很简单,这是他在向秦刚表示自己的官场站位立场的机会,更是他表达决不向胡涛这种势力低头投靠的坚定决心。

杭州,两浙路转运使司兼知州衙门,后宅。

胡宗哲正与悄悄地来杭的女婿陈举两人,在一起秘密地商议。

由于盐民请愿失败、夏罡伏法,最终他的儿子胡涛便在义乌县被判了死罪。

当然,前面讲过,这个死罪一般到最后是判不下来的,所以在从婺州报到两浙路提刑司后,便被改判成了刺配三千里。

而令其头疼的却是,义乌知县直接判了胡涛死刑,尚可以推托是秦刚正在那里,迫于他的压力而不得不为之。但是随后的婺州知州,居然竟没有站出来先做改判的“好人”,竟然是直接签了同意之后,再报到两浙路的提点刑狱司。

全靠是他没敢大意,提前好好地托请了路提刑官,这才能够拦下来,改成了现在的流配之刑。

这便充分说明了,婺州知州与义乌知县都是在站队,他们虽然明白这样的死刑定罪,无论怎么样,哪怕是两浙路同意,还要上报到朝廷,在复奏后,一样还是会被改为刺配流刑的,但是他们依然还是判了,其实也就是明白无误地在官场中,清晰表明了自己“挺秦”的政治立场。

毕竟,谁都知道,他胡宗哲今天的官位,就是靠了举报秦观而扶正的。而东南海事院的巡阅使秦刚,又曾有着为陪同恩师秦观不惜两次辞官之盛名。

所以,秦刚并不在意胡涛最终的生死,他实质却是非常满意于目前整个两浙路官场对其的态度——包括那位两浙路的提刑官,在表面上给了胡宗哲的面子之后,一转身便将胡知州向他托信的书信在私下里转交给了秦刚,并特别解释了自己的为难之处,就差想说自己其实也是想要直接判胡涛死刑的。

秦刚收下了众位官员的好意,也进一步知晓了自己在两浙路与胡宗哲对决的实力情况。

而胡涛一案中,他与几名从犯都是刺配三千里,已经是此时仅次于杀头的重刑了。接下来,只要能彻底扳倒胡宗哲这棵背后的大树,这些人渣喽啰们,也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而此时,与胡宗哲一起悄悄商议的陈举,正是他的女婿,同时也是荆湖北路转运使司转运判官,此时,他准备回京参加述职,而特意绕道过来看望自己的岳父。

陈举能够走到今天的地步,岳父对他的提携以及耳提面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当初他就十分不理解:已经身为两浙路转运副使的胡宗哲,为何还会对一个在处州监酒税的从八品小官秦观那么上心,可是当他得知岳父却是因为举报秦观而得以转为正职后,便对此钦佩不已。

只是,他从江陵府开始出发的时候,却意外地得知:黄庭坚与秦观居然在这一次的朝廷大赦中北归,而且一个移到了他所在路的鄂州,一个是在紧邻的潭州,他都是专门派了人去切切实实地查实过。

当然,无人知晓的却是,移潭州安置的秦观,却是目前假扮得几无破绽的一个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