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巧脱罪

风流大宋 林二虎 2255 字 2个月前

但是,表面上这起案情十分简单,又有了多人作证,在公堂之上,众目睽睽之下,他实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明着非要袒护秦刚,判其无罪。

由此便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谁知,却就直接看着秦刚冷静反驳、侃侃而谈。然后转手便是拿出证据、证人,一番操作,瞬间将案情翻转。

而董家兄妹所做的,乃是此时市井中所谓的“扎火囤”骗局,也就是之后俗称的“仙人跳”。都是男女配合,女者以姿色诱得其他男性上钩,再以男子冲破“抓奸”,然后以报官或通知家人为胁,最终勒索钱财赔偿。

只是不想这次却是遇上了真正的对手,由此伏倒认罪。

经审问,董平供述他其实为扬州本地人,与另外两人都是无业游民,因听人讲过“扎火囤”可以十分轻松容易地赚得钱财,于是,便自行设计了剧本,再从北方过来逃难的人中,挑选买下了一个女子,对外谎称扮作自己的妹妹,就经常在东关码头周围活动,之前已经成功得手数次,着实骗到了不少的钱财。

昨天,他在码头关注到秦刚三人衣着不凡,又携以货物,猜测定有不少钱财在身,又偷听到他们来自高邮,便尾随在同福客栈住下,又一路跟到了酒楼之中,于是便有了之后的事情。

昨晚与他一起冲进客栈房间的两人,就是其团伙成员。

知县审理完毕,当堂作出判决:

董平作奸犯科,骗取他人钱财,且此次诬告朝廷官员,当以严惩。判罚没所有财产,杖五十,判流刑一千五百里。另同伙两人各判杖二十,判流刑五百里。董小妹本因受胁迫,又有秦刚作证其有中途提醒之行为,判笞十,训诫后逐出扬州城。

众人皆颂知县老爷公正严明。

于是,退堂之后,知县挽秦刚后堂留坐。

交谈中,知县对其落入圈套之后,却能大胆冷静,又能细心地由蛛丝马迹之处便能抓住对方破绽之才能而大加赞赏,实乃是智勇双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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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秦刚说过其现在的身份是贡士,于是知县便顺口问起刚结束的各地解试之事。

突然,知县身边的师爷恍然大悟地提醒说道:“秦讳名刚,原来秦宣义就是那响彻江淮之地的《少年华夏说》的作者呀!失敬失敬!”

秦刚便谦作道:“拙文浅薄,不过少年心境之吐露,过奖了!”

知县也是之前听说过此文的,只是一时没有能够联系得上,经师爷提醒之后,更是对秦刚大加褒扬。

既已聊开,师爷便问:“有一事不怕宣义郎见笑。其酒中下药之事,乃是这些贼徒之手段之一。宣义既已知晓,却为何仍敢照饮不误?”

秦刚回道:“学生略晓医理,所谓口服春药者,多以促进血脉流通,加以少量迷幻之用。若是饮者本人已动淫心,可能就会起到助兴推动之用。但若本人清醒,根本不会为之所害。所以,世人犯奸淫者,常以受药之效,实为自己脱罪之托辞耳。”

知县赞曰:“宣义真男儿也。”

师爷更是道:“今听秦宣义一语道破个中之理,受教良多。县中日后也可多作宣教。”

告辞之时,知县便以自己辖境出了恶人骚扰、累及受以诉讼之责,为秦刚备礼相赠。

秦刚几经推辞之后,见礼份量也还适中,只得谢过后让胡谈二人收下。

江都县的治安案件,具结之后大多都会作副本上报到州衙备案,这个“扎火囤”案件涉及有官员被诬,且破解过程多有传奇,自是专门呈送到此时正任知扬州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苏颂的案前,只是苏颂一时未曾注意。

等过了几日,苏颂才无意之中翻得此章,得知案中所涉竟是秦刚本人,连忙差人去问,却回复秦刚等人已经离扬回邮了,甚为惋惜。

不过听说秦刚此次是为家中生意来扬探望,便知其以后还会常来,便让下面人等多多关注其行踪。尤其是对同福客栈的掌柜关照,下回若其再来扬州在此入住时,必须好生招待,并同时速速让人报至州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