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四百九十四章 披风争夺战(十三)

砰的一声,一具尸体掉在了罗宾王的面前,他一抬头,看到上方亮起的窗户里,一个猪头的剪影正高高的举起剁骨刀。

他的背后挂着一个又一个长条状的物体,当其中一个转过来的时候,罗宾王清楚地看见那是一只人类的手臂。

罗宾王眯起了眼睛,他的年龄很小,在他成为罗宾王的年代里,他并未听闻哥谭有这样一个罪犯。

罗宾王决定上去看看,反正那个家伙什么情报都要,只要随便弄点看似凶残的罪犯的情报回去糊弄他就行了,那个看着像是怪物的蝙蝠侠本来已经足够交差了,再加上这个,可以说是圆满完成任务。

罗宾王想找到这幢建筑的入口,然后摸上去,可忽然之间却发现一道金色的闪电从他面前闪过,快得让人看不清半点踪迹。

“闪电侠?”罗宾王小声的嘟囔着,但随后他伸手摸向了自己的腰带,很快掏出了一个小瓶子——罗宾王叫它“反神速力毒素”。

这种毒药可以消融神速力,并使其中的神速力使用者中毒,是专门研发出来对付神速力使用者的。

当然,对于巴里·艾伦这个神速力创造者,罗宾王也另有对策——在来到这个宇宙之前,他就去其他宇宙找来了闪电侠母亲的尸骸,并把它浸泡在这种毒药中,只要闪电侠冲上来抱住他母亲,他就必然会中毒。

想到自己提早的准备派上了用场,罗宾王就感到一阵战栗的兴奋,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逃脱他的预料。

罗宾王刚准备把巴里母亲的尸体掏出来,并打开了小瓶的盖子准备播撒更多的神速力毒素,只见金光一眨眼间从他身前闪过,可后面又听砰砰两声开火声。

神速力中的那个人影停下了,穿着一身红色的制服,却并不是巴里·艾伦,他的头上有两个尖尖的耳朵,罗宾王向前走的脚步停住了。

又一个蝙蝠侠,他的运气可真好,不过这一次他决定把这个蝙蝠侠活着带回去交差。

再度捏紧武器,罗宾王又向前走了一步,但是很快街角又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急冻人维克多。

“停手吧,蝙蝠侠,你知道你在时间深处追寻不到这一切的真相,你必须得把你所知道的有关那个博士的事告诉我,他才是这场大雾的罪魁祸首,是他让哥谭变成了一座死城。”

罗宾王立刻竖起了耳朵,刚刚才被他抛到脑后的疑问,此时又浮现了上来,那就是哥谭的人怎么都失去意识了,这是谁干的?

但不论是谁干的,罗宾王一定会要他好看,这本来应该是一场盛大的加冕派对,结果却变成了无人问津的自作多情,罗宾王可不会放过导致了这一切的元凶。

“你知道这件事没那么简单。”闪电蝙蝠侠转过身来看着急冻人说:“我们都明白这一切和那场大雾有关,但那场雾太过诡异,不过我想既然其中的时间并不连续,那么时间深处一定会有答案。”

“盲目的追寻‘雾中来客’只会让你越陷越深。”急冻人说:“无论如何,你得告诉我那位博士到底在哪儿。”

“我与他达成过交易,不会透露任何与他有关的事,你找错人了,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