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八十二章 无暇赴死(完)

如果要把蝙蝠侠这段时间经历过的调查和最终的结果写成一本书的话,那题目大概就是《身为蝙蝠侠超级无敌全能的我人到中年发掘了自己另一项超能力但却发现在争霸哥谭的过程中一敌难求》。

之前说过,蝙蝠侠觉得自己最懂达米安,而若要挑出一个他在蝙蝠家族当中最不懂甚至有些难以理解的人,那就是红罗宾提姆·德雷克。

甚至蝙蝠侠现在还有点没想明白,提姆到底为什么要拆穿他的身份,又为什么要加入蝙蝠家族成为他的罗宾?这简直是毫无道理。

第一,提姆不是个孤儿,他父母健在,家庭幸福;第二,他的家庭经济状况也很好,德雷克家族甚至能在上城区保有包括他自己庄园在内的一大块地盘,他人无法撼动。

第三,提姆·德雷克也没有什么伤心往事,在他主动来到蝙蝠侠面前之前,他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富豪家族的继承人,所受到的精英教育完善而又保守,没有任何一点出格的爱好。

但他就是爱蝙蝠侠,他超爱。

这让蝙蝠侠不想也得想到某些有关恋父癖的议题,或者也没有那么严重,更像是对于年长者的依赖和对于权威的信任。

这种易受引导型人格的表现往往是自我认识模糊,自尊心和独立感不强,光是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就要承担很大的压力,消耗很多精力。

所以他们希望有人能替他们做决定,然后替他们承担后果,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人格退行的表现,只要永远当个父母决定一切的婴儿,永远不用为自己愚蠢的错误买单。

可问题是提姆·德雷克一点都不愚蠢,他非常聪明,有时候他的聪明程度甚至能让蝙蝠侠感到震惊,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这么爱蝙蝠侠呢?

在此之前,蝙蝠侠考虑了所有可能,唯独没有考虑一点,那就是自己真的很有这方面的魅力。

蝙蝠侠对于自己的魅力认知很清晰,他甚至数次将这当做武器,可以说但凡反派团队当中有一个女超反,就没有蝙蝠侠抡锄头挖不到的墙角,他就是人见人爱,魅力无敌。

可问题是这种魅力本来应该只针对异性,可现在,蝙蝠侠不得不谨慎思考,这种魅力可能也会作用于较为年轻、涉世不深且恋父情节存疑的青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