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湖南情人杀手徐小明(二)

一个老爷们在外面漂泊了这么久,不做点快乐的事,肯定是不行的,徐小明不喜欢找小姐,他喜欢找良家妇女当情人。

1999年12月初,徐小明在深圳认识了一个女人,名字叫林海霞,出生于1980年,当年19岁。

林海霞当年被一个香港大老板包养,并不缺钱,但是缺少陪伴和关爱。

很多被包养的女人,都会再找一个帅哥玩玩,主要是大款不能陪着她,一个人太无聊了,另外大款基本上都是岁数大的,长的也挺敷衍,有可能活也不太行,所以她们也都想出去快乐一下。

徐小明特别招这种女人喜欢,而且他很快就发现,这是一条生财之路,因为可以直接奔着情人后面的大款下手。

不过徐小明此时还没有这种想法,而且两人接触一段时间之后,他就玩够了。

徐小明觉得这娘们太难伺候了,背后还有大款撑腰,自己只能低三下四的哄着,最关键的问题是,自己捞不到太多好处,也就混一个白嫖。

时间一长,徐小明决定分手,但是在分开之前,必须得抢你一次,也算这段时间没有白忙活。

2000年1月9号晚上,徐小明带着新认识的两个朋友,一个叫廖春华,一个叫肖成河,三个人把林海霞骗到了出租屋,直接抢走了她包里的存折,又逼问出密码,随后取走了三万元现金。

接下来人就必须得弄死了,因为毕竟是熟人,让她活着肯定后患无穷。

但是肖成河不敢下手,最后徐小明和廖春华合力,将林海霞掐死之后,把尸体弄到野外,肢解了之后,找地方埋了。

这事干完没多久,又有一个小伙伴加入了,那就是胡志雄,这小子出狱之后,还是没啥事干,于是又来投奔徐小明了。

这几个人慢慢混熟了之后,接下来就一直靠盗窃和抢劫混日子。

结果没想到的是,徐小明在随后的一次盗窃中被抓了,由于是二进宫,而且盗窃金额大,这次法院给他判的很重,直接判了11年。

这次徐小明在狱中的表现中规中矩,没有犯什么错误,最终提前三年被释放了。

2009年年初,徐小明出来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女人,在里面待了八年,都快憋疯了,必须得找人释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