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张小健带着弟弟妹妹,跑到了他女朋友付红琼的老家那边了。
警方随后赶到那边之后,发现几个人弄了一辆中巴车,开始在当地搞上客运了。
1994年8月2号晚上12点左右,警方包围了张小健他们藏身的一个民房,随后便开始喊话:“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赶紧出来投降。”
结果喊了半天之后,里面没有动静,警察只能采取强攻,冲进了他们藏身的三楼。
张小健和弟弟张小波很快被抓获,但是他妹妹张小凤和妹夫陈景德,却在抓捕过程中从三楼跳了下去。
张小凤比较幸运,送医院之后并没有什么大事,但是陈景德就惨了,摔了个高位截瘫。
警方回去之后,马上对张小健进行突审,张小健非常配合,问什么说什么,很快就交代了付红琼和付丽敏的下落。
几个小时之后,警方在姐妹俩的大姨家里,顺利的将两人抓捕归案。
团伙中的这些男人,很清楚自己都干了什么事,都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为了少遭点罪,审讯的过程都非常配合。
但那些女的就不一样了,这些人基本都是法盲,她们普遍认为,这事和自己没啥关系,自己也没动手杀人,不应该被判太重。
这两个团伙里的女人,都乱成一锅粥了,双方拼命的互相揭发检举,为了能活命,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说了出来。
1995年7月24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的时候,整个法庭挤满了人,因为不仅有这些主犯,还有那些参与销赃的,全部弄了过来了。
由于人数太多,手铐和法警都不太够用,所以用三人两副手铐的方式,将他们一组一组的,排队带上了法庭。
法庭上乱的不行,有人互相挤眉弄眼,开着玩笑,也有点女的不停哭闹,互相骂街,但几个主犯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也都无所谓了。
10月25号,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张小健、张初强、陈伟祥、刘高文、付红琼、付丽敏等14个人被判处死刑,刘瑜香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