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刘超
出生日期:1975年
籍贯: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玉溪村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从本章标题的几个关键字里,相信读者能看得出来,这小子绝对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除了心狠手辣及其狠毒之外,刘超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非常嚣张狂妄。
别的案犯做完案子,生怕别人知道,暴露了自己,但刘超却多次对周围的亲朋好友炫耀自己是个罪犯,并且还以此为荣。
而且他在逃亡的过程中,除了继续作案之外,还不止一次的写信给警察进行挑衅,毫不夸张的说,这就是一个天生的恶魔。
刘超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在家里排行老小,上面还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
刘超读小学的时候,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和普通孩子差不多,性格上还算正常,和同学也能玩的来,只能说算是一个调皮点的孩子。
但是上了初中之后,刘超就表现出了一些变态的行为,开始偷看姐姐们洗澡,或者偷走她们的内衣内裤,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拿出来盘一下。
这时候刘超开始对男女之间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了,也接触了一些带颜色的书籍。
刘超上了高中之后,就开始处对象了,很快他就把对方忽悠到了床上,结果没想到一炮打响,女朋友怀孕了,最后只能做手术,把孩子打掉。
高中毕业的刘超没有考上大学,1995年他参军入伍了。
刚去的第一年,刘超表现相当不错,还被评为了优秀士兵。
第二年,他被调到了炊事班当炊事员,偶然间听到老兵们聊天,说最近地方上发生了一起杀人分尸案,尸体被剁成了肉块,现场非常惨烈。
刘超听了之后,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一个劲的追问具体细节,他这时候已经对杀人分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